上海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律师-合同纠纷需要请律师吗

发布时间:2022-12-21 04:26:01 来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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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劳动合同纠纷》是常见法律纠纷实务指导丛书之一。这套丛书是中心的志愿者们利用自己课余时间进行研究的一个工作成果。作为在校学生,我们提供援助的时间有限,学习是我们的主要任务,在我们从事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总是感到无力满足庞大的法律援助需求,面对求助的目光,我们总是感到力不从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普通大众可以自己使用法律武器,掌握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是我们编写这套丛书的目的。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法定时效期间内应当行使一定的请求权,如果超出该时效期间不行使,则侵权人或者债务人便享有抗辩的权利。诉讼时效只是针对债权请求权而言的,即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请求相对人作出某种特定行为的权利。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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